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指引发布  - 财经 - 南方法治观察网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经>正文

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指引发布

来源: 中国证券报   作者:  2018-12-29 10:33:54

 沪深交易所28日分别发布《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指引》从减少停牌事由、压缩停牌期限、强化信息披露、完善停复牌监管等方面,对上市公司停复牌予以规范。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指引》对重大资产重组停复牌事项主要做出了5项修订:一是缩短重组停牌期限,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二是减少重组停牌情形,仅允许发行股份或发行定向可转债购买资产的重组停牌;三是要求停牌期限届满即披露预案;四是明确停牌申请的时间窗口及披露要求;五是原则上取消重组信息披露审核及问询回复期间的停牌。

  同时,上交所对新老规则适用的衔接作出安排:一是《指引》施行前,上市公司已披露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的,在预案披露前继续按分阶段原则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不适用新规。二是上交所于2016年5月2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同时废止。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以下方面对停复牌制度作出安排:

  一是减少停牌事由。取消了筹划不涉及发行股份的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外投资、签订重大合同等事由的停牌。

  二是缩短停牌期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停牌期限缩短至10个交易日,其他类型重组不予停牌;筹划控制权变更、要约收购的停牌期限缩短至5个交易日;破产重整原则上不停牌,确有需要停牌的,停牌时间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交易所对重组方案进行审核问询及公司回复期间原则上不停牌。

  三是强化信息披露要求。提高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停牌的信息披露标准,明确不停牌筹划重大事项的分阶段披露要求,规范不停牌筹划涉及发行股份重组的保密责任等。

  四是完善监管配套机制。明确停复牌办理原则及强制复牌的规定,强化相关各方的勤勉尽责义务,建立停牌信息公示制度等。

  近年来,沪深交易所持续规范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行为。上交所相关负责人指出,随着政策的优化和监管的强化,沪市上市公司停牌频次逐年降低、停牌时长整体压缩,大盘蓝筹股停牌得到有效约束,停复牌问题已阶段性化解。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上市公司停牌数量大幅减少、停牌时间明显压缩。截至目前,深市仅13家上市公司股票处于停牌状态,“随意停”“任意停”“长期停”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短期停牌”“间断性停牌”理念逐渐确立,规范停复牌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记者 周松林 黄灵灵)

  免责声明:网站作为信息内容发布平台,页面展示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站立场,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文章内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及时删除。

编辑:huac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