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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闽桂琼高院共建红树林司法保护机制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  2024-04-12 08:34:35

  4月9日记者获悉,广东、福建、广西、海南四省(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广东湛江共同签署红树林司法保护合作协议,并召开红树林司法保护研讨会,和林业保护专家、港澳法律学者,以及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共商红树林司法保护举措。

  根据合作协议,四省(区)法院成立由各高院院长轮流担任组长、4位分管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的红树林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四方共同协定,确立了“推动案件裁判规则统一、设立专业化审判机构、建设信息交流平台、共享专家智库、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等12项具体工作目标。

  我国大陆的红树林资源,主要分布在广西、广东、福建、海南、浙江等省区。截至今年2月,广西红树林面积保有量已达1.04万公顷,约占全国红树林面积的32.7%,位居全国第二,是护卫广西沿海生态环境的绿色屏障。2023年以来,广西累计新增红树林面积337公顷,修复红树林面积776公顷,提前完成2025年“红树林保有量突破1万公顷”的规划目标。广西防城港西湾红沙环海堤生态化建设入选全球八大海岸带生态减灾协同增效国际案例。

  长期从事红树林保护研究的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热带林业研究所研究员廖宝文认为,粤闽桂琼四地海洋资源丰富、山海相连,拥有广西山口、北仑河口,福建漳江口、海南东寨港、广东湛江和深圳福田等多个红树林保护重要基地,加大跨区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意义重大。广西高院副院长义芳表示,广西法院将不断强化红树林司法保护能力,为红树林保护与修复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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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zy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