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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制售假二锅头获刑半年,通州法院:5年假酒案21件

来源:新京报  作者:  2020-04-24 14:50:11

  男子王某伙同他人私自灌装牛栏山、红星牌白酒向外出售牟利,制售假酒,窝点起获的假酒多达两千瓶,价值3万多元。今日(4月24日),案件在通州法院宣判,王某获刑半年,并处罚金3万元。通州法院介绍,5年内,办理制售假酒案件21件,其中共同犯罪居多,家庭成员与老乡犯罪居多。

  黑作坊查获假酒1700余瓶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王某等人从2019年3月开始,(其余人均另案处理)未获商标所有人许可,私自灌装“牛栏山”、“红星”二锅头白酒。王某负责灌酒、压盖,联系买家及购买制作假酒的原材料,同年11月被查。警方从黑作坊里查获已灌装的“牛栏山”1776瓶、“红星”白酒21瓶,假酒价值达3.5万余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伙同他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应予惩处。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理。遂作出上述处罚。

  通州法院介绍,被告人犯罪行为既侵犯了商标权人的权利,破坏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也导致消费者产生经济损失,严重的假冒侵权行为甚至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老乡“传帮带”共同犯罪

  在随后进行的发布会上,通州法院副院长朱长军介绍, 自2015年1月至2020年4月,该院审结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共计69件。在27件假冒注册商标案中,制售假酒的案件高达21件,涉及有茅台、五粮液、牛栏山、泸州老窖、剑南春等。由此可见,犯罪分子主要制售假中高档名酒,以最大程度牟取经济利益。

  这些被告人中,共同犯罪居多,家庭成员与老乡犯罪居多。其中9件非法制造假酒标识案中,全部被告人都来自两个特定县城。由此可见,通州区制售假酒产业链上制酒、酒类商标环节由这些特定县城人员包揽,老乡“传帮带”共同犯罪的特征非常突出。一名被告人通过犯罪获得暴利,亲戚朋友便纷纷加入,一传十、十传百,致使此种犯罪行为在一定区域内传递。

  刑庭负责人李中华介绍,涉假酒犯罪的行为人摆脱了以工业酒精冒充真酒的初级形态,升级为灌装低端白酒冒充高端白酒以赚取差价的高级制假形态,灌装技术也从简单的人工灌装升级为灌装机批量灌装。

  因此,法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高端名酒时,要擦亮眼睛,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尽量掌握识别假酒的知识,不给售卖假酒者可乘之机,避免经济损失;选择可靠的购买途径,尽量通过大型超市、商城购买,或拨打厂家电话在厂家指定的经销商处购买;选择较为熟悉的或信用度较高的烟酒店购买,避免到陌生烟酒店购买,落入假酒销售者的销售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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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bj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