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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谈企业收购惹祸上身,原判被指认定事实错误

来源:中和网  作者:  2021-12-16 19:08:23

  吉林省夏兴有机生态生物高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辽源市西安区民建主委、连任四届辽源市、区两级人大代表的夏中军因商谈收购后竟惹祸上身。一审二审认定夏中军犯行贿罪、合同诈骗罪、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多名全国法学专家认为,一审二审认定事实错误。目前,夏中军正在申诉,希望得到公正判决。

  商谈收购后惹祸上身

  2012年春节后,时任东丰县副县长张崧民,(现任辽源市工信局副局长)受县委书记刘立新指示,约夏中军在连源港大酒店205房间谈话,称为东丰县招商引资,要将夏中军公司名下产业的啤酒厂低价收购。夏中军投资2000多万的企业拟被廉价回收,夏中军当场予以拒绝并提出合资作价入股和再投资的想法。

  据悉,随后,夏中军的企业疑遭一系列折磨。首先,东丰县政府下达东政发(2012)第26号《关于注销吉林省夏兴有机生态生物高科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决定》,强行注销啤酒厂合法土地使用权证。此后,东丰县国土局将啤酒厂西侧3万多平方米土地,强行划给他人。与此同时,东丰县公、检、法,以及城管等部门对啤酒厂资产来源合法性进行核查。在此过程中强拆啤酒厂门卫房,以企业所在地拉拉河镇政府名义对公司进行起诉。法院一审判定拉拉河镇政府胜诉。因裁决不公,公司向辽源市中院上诉。辽源市中院下达民事裁定,撤销东丰县法院一审判决, 责令东丰法院重审,后镇政府撤诉。

  2016年6月28日,以单位行贿罪对夏中军抓捕。相关人员被指对夏中军非人折磨,致使其右臂骨折。2016年7月1日,夏中军被监视居住,同年10月25日被逮捕。2017年1月22日,辽源市检察院指定东辽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东辽县检察院两次退侦。2017年8月6日东辽县检察院以被告人夏中军涉嫌个人行贿罪,向东辽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7年12月1日,东辽县检察院补充起诉,认为夏中军还构成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

  2018年1月25日,8位国家法学专家论证,夏中军涉嫌三项罪名不成立。而法院没采纳论证意见书。2018年11月15日,东辽县法院判处夏中军有期徒刑20年之后。吉林省辽源市中院维持一审判决。

  原判被指认定事实错误

  夏中军案虽然经过一审、二审仍维持判决。但从掌握的司法案卷资料来看,原审依然存在较多疑点。据悉,辽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夏中军辩护律师聘请八位法学专家针对该案进行论证,专家有:高铭暄、陈兴良、刘明祥、张明楷、石少侠、龙翼飞、王轶、时延安等人。专家们认真阅读、研究了该案有关证据材料,经过认真分析、论证一致认为:夏中军涉嫌行贿罪、合同诈骗罪、诈骗罪不成立。

  对于指控夏中军犯有行贿罪的事实,专家得出专业意见是,现有证据材料能够证明夏中军是以公司总经理身份给予机关工作人员120万元,其目的是为推进合法征收项目进程,属于单位行为,不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其行为不是行贿行为,夏中军不构成行贿罪。

  对于指控夏中军犯有诈骗罪的事实,专家得出专业意见是,夏兴公司获得专项资金并不是夏中军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手段非法获取,不符合刑法上诈骗行为的特征,不能认定其具备诈骗罪主观要件,故不能认定夏中军构成诈骗罪。

  对于指控夏中军犯有合同诈骗罪的事实,专家的专业意见是,夏兴公司在贷款过程中所提供担保手段及相应财产数额,足以清偿其债务,不会造成贷款部门及担保单位财产损失,因而夏中军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与会专家指出,根据2017年12月18日,最高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法(2018)1号】第二条规定: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对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只要不违反刑事法律规定,不得以犯罪论处。严格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儿。防止随意扩大适用。

  对于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民事争议,与会专家还指出,如无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符合犯罪构成的,不得作为刑事案件处理。严格区分企业家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为违法所得的,不得判决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在处理企业犯罪时不得牵连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对于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问题能以民事途径或行政途径解决的不应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再盼法院公正判决

  判决生效后,夏中军曾多次提出申诉与控告,但申诉被驳回,控告也杳无音讯,只能在冰冷的监狱备受煎熬,苦苦等待正义回归。

  据悉,夏中军是农民企业家,本着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的原则,依法纳税,积极为政府排忧解难。曾任吉林省北京商会常务副会长,连任四届辽源市、区两级人大代表,西安区人大常委。1997 年被评为吉林省十大杰出青年“农民”,同年,荣获吉林省劳动模范称号。夏中军所在企业为省级“龙头"企业,为社会提供上千人的就业岗位,在治理西安区采煤沉陷区和振兴辽源市经济做出了应有贡献。

  目前,夏中军正在申诉,希望还原事实真相,作出公正判决。此事将继续予以关注。(王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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