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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起施行!杭州这个领域有9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来源:杭州发布  作者:  2022-11-23 11:53:28

  近日,杭州市民政局制定了《杭州市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告知承诺)事项清单(试行)》,进一步规范杭州民政行政处罚裁量行为。清单中明确,2022年12月15日起民政领域9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同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警示教育、提醒告诫、指导约谈、责令改正等措施,引导当事人及时纠正轻微违法行为。具体内容一起来了解。

  01

  违法行为

  社会团体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

  适用条件(同时适用)

  1.自行纠正或者限期内改正;

  2.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

  02

  违法行为

  社会团体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

  适用条件(同时适用)

  1.初次违法;

  2.自行纠正或者限期内改正;

  3.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经营额;

  4.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

  03

  违法行为

  社会团体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适用条件(同时适用)

  1.初次违法;

  2.自行纠正或者限期内改正;

  3.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经营额;

  4.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

  04

  违法行为

  社会团体违反规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适用条件(同时适用)

  1.初次违法;

  2.自行纠正或者限期内改正;

  3.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经营额;

  4.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

  05

  违法行为

  民办非企业单位超出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

  适用条件(同时适用)

  1.初次违法;

  2.自行纠正或者限期内改正;

  3.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经营额;

  4.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

  06

  违法行为

  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适用条件(同时适用)

  1.初次违法;

  2.自行纠正或者限期内改正;

  3.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经营额;

  4.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

  07

  违法行为

  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分支机构。

  适用条件(同时适用)

  1.初次违法;

  2.自行纠正或者限期内改正;

  3.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经营额;

  4.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

  08

  违法行为

  基金会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未按章程规定开展活动。

  适用条件(同时适用)

  1.自行纠正或者限期内改正;

  2.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

  09

  违法行为

  民办非企业单位捐赠和资助资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适用条件(同时适用)

  1.自行纠正或者限期内改正;

  2.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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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bj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