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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认购限量土元酒,3年后5倍价格回收!你信吗?

来源:南方法治报  作者:  2020-05-08 14:28:14

  5月15日是第11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宣传活动以“与民同心·为您守护”为主题,韶关浈江公安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采取线上线下双管齐下的宣传模式开展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

  为提升宣传教育效果,浈江公安采取线上以案释法宣传片展播,微信公众号推文、推送案件视频,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远离非法集资,避免财产损失”等宣传标语,线下走街串巷、进村入户派发宣传单张等宣传模式,广泛宣传浈江公安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经济犯罪活动成果,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据了解,近年来,浈江公安结合“飓风2020”和“净网2020”专项行动,在网警大队和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先后侦办各类经济犯罪类案件214宗,协助外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非法集资P2P平台200余个,涉及投资人1000余名。

  2015年,该局经侦大队成功打掉一个以“爱心公益”名义非法集资的犯罪团伙,该团伙以“爱心互助”为幌子,诱骗他人在“爱心平台”注册会员账号,通过互联网高回报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他们充分利用网络和新媒体的优势,利用人们普遍存在的公益、爱心心理,以做爱心公益帮助他人又助自己增加财富为诱惑,通过拉人头建网络,继而用高回报迷惑群众,最终达到集资诈骗目的,让广大群众财产遭受损失。

  2018年,经侦大队侦接到群众举报,侦办一起案件,嫌疑人通过以代养、合养、认购等模式,许诺定期向投资者返还高回报分红、高价回购的方式,向非特定公众吸收资金,与投资者签订合同或协议。投资模式多样化,分红股模式、入社模式、保证金模式、代养田螺模式、代养鸡鸭模式、代养塘鯴模式、代养天鹅模式,最后还有限量版模式等。例如,以2万元购买一瓶限量版的土元酒,3年之后可以5倍价格回购。这些“高回报”的非法集资模式,在初期以高回报为诱饵,不断引诱新人加入,但很快就会出现“资金断裂”,此时顶层人士将骗来的“集资”转移抽身而去,因此追缴赃款难。

  法律明确规定: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非法集资的资金不受法律保护,政府不会买单。

  那么什么是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如何识别非法集资?

  1.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相信“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

  2.投资理财时要看是否合法,有无经营资质,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公司相关信息;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不良记录。

  3.对理财承诺的利息对照银行利率,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是投资陷阱。

  4.对他人的极力拉拢和反复劝说,要及时告知家人,并向专业人士或政府部门咨询,不要贪图高利,盲目投资。

  警方提醒:

  如遇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理财”项目,一定涉嫌非法集资,请小伙伴们务必警惕,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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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bj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