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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又有两名13岁男孩女孩被控参与“暴动罪”

来源:环球网  作者:  2020-06-17 10:41:54

  继之前一名13岁男孩被控暴动罪后,16日又有两名13岁的男孩女孩被控参与“暴动罪”。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揽炒(意为同归于尽、玉石俱焚)派”及黑暴“文宣”煽惑青少年犯法而“送头”,过去一年约9000个被拘捕的人中,有超过600人是未成年者,年龄最小的仅11岁。继早前一名13岁男孩被控参与“暴动罪”后,16日又有两名13岁的男孩女孩被控参与“暴动罪”,案件分别在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及东区裁判法院提讯。

  

香港《文汇报》报道截图

香港《文汇报》报道截图

  去年8月29日,大批暴力示威者在深水埗警署外非法集结堵路,向警署投掷砖头及用激光光束照射滋扰警署等,14人被控参与“暴动罪”。

 

  11男3女被告,年龄介乎13至28岁,当中10人是学生,另有2人无业,一人报称厨师。14名被告被控于2019年8月29日,在深水埗警署对开钦州街一带参与暴动。当中25岁顾嘉杰、28岁冼颖聪及13岁女孩,另被控同日同地持有一个能发出激光束的装置。

  法官应控方申请将案件转交香港区域法院7月7日再讯,并准各人以1000港元至5000港元保释,但须守宵禁及禁足令。

  

香港“东网”报道截图

香港“东网”报道截图

  另外,去年10月13日,一名便装警员在将军澳遭黑衣人殴伤,伸缩警棍也被抢走,警方事后拘控多名涉案者,控告他们当日在将军澳唐俊街及唐德街一带,与不知名者参与暴动,并使用一个耳挂式口罩蒙面,以及与其他人非法禁锢及使警员身体受严重伤害,涉案者包括一名13岁男孩。

 

  此13岁男孩原被控参与非法集结、非法禁锢、蓄意伤人及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用品4宗罪,案件16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少年法庭再提讯,控方申请将非法集结罪改为“暴动罪”,并要求押后案件以转到区域法院与同类案件合并处理。不过辩方希望将案留在少年庭处理。法官最终决定将案件押后至6月2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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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bj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