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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在安徽泗县投资房产遇遭 责任人未被追责

来源:华夏小康网  作者:  2020-11-27 12:32:23

2014年9月,浙江商人到安徽省宿州投资房地产。在泗县龙大尚品公馆工程建设过程中,泗县相关人员伪造民工工资花名册,不及时发放工资,到售楼部无理取闹,伪造公文印章,涉嫌参与帮助造假等等。导致浙商经济损失巨大,责任人至今未被追责。

图为梁锐松指使他人伪造的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和印章

2014年9月,浙江飞龙管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龙管业)通过安徽省泗县招拍挂取得泗县龙大尚品公馆地块开发权。2017年,飞龙管业成立宿州龙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龙大房产)。2017年6月25日,安徽地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矿建设)与龙大房产签署《补充协议》,同年7月1日、9月7日和2018年5月12日,分别签订三份《建设施工合同》,承包3-16号楼施工工程。

2017年,安徽佐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佐峰建设)即原宿州广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源建筑)股东、监事、实际控制人梁锐松通过关系入股龙大公司,占股30%,任监事、总经理职务,取得管理权。

2019年1月,飞龙管业法人王龙飞将70%股份转让给飞龙管业,梁锐松将30%股份转让给广源建筑;2019年6月24日,广源建筑退出,股份全部转让给飞龙管业,梁锐松不再担任龙大房产总经理。

龙大尚品公馆工程对外发包过程中,工程最终发包给地矿建设。在梁锐松、李海军(原地矿建设干部,安徽水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地建设)法人、控股股东,水地建设在泗县承揽泗县第一街项目)操作下,该项目未经招标,将工程授予地矿建设,后地矿建设将承揽工程转包当地人李海军施工。

按约定付款条件,进度款是在取得竣工验收证书之前、支付结构主体工程完成部分75%,节点为低层结构封顶支付;高层分别在完成11层和结构封顶分两次支付。

合同约定,该工程是垫资工程,由于李海军不具备相应实力,在梁锐松配合下,2018年春节双方签署《春节付款节点会议纪要》,约定提前支付未到节点已完成工程量款项4500万元。

2019年春节前,李海军为筹集泗州第一街工程工程款,在龙大房产没有任何违约情况下,伪造大量农民工工资花名册,故意不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让项目部管理人员说,龙大房产没给他们工程款等,还唆使田友军,汪坤龙,组仇宏阳等人,组织近百人到龙大房产售楼部聚众闹事达十天之久。不让购房者在售楼部买房及办理业务,造成售楼部没法正常营业,直接增加财务成本近200万元。

李海军还蛊惑所谓的农民工到相关部门讨薪闹事,在龙大房产支付梁锐松控制的广源建筑17-18号楼农民工工资350万元情况下,地矿建设以虚假农民工工资名单(包括广源建筑承包的17-18号楼)通过泗县相关部门向龙大房产索取近2000万元工程款。为确保农民工及时回家过节,龙大房产被迫多支付李海军伪造的700多万农民工工资。从李海军聚众闹事到处理结束,梁锐松和李海军保持高度默契,合谋策划全过程,给龙大房产造成极其恶劣影响。

2019年7月初,梁锐松通知李海军,龙大房产1#楼拟定于2019年7月27日开盘销售。2019年7月24日,李海军指使施工现场负责人张开锦先是教唆电工班组陈柳闹事,切断工地施工用电,造成管理人员及部分施工人员停工,直接经济损失上百万元。后又安排瓦工班组田友军及项目部施工员吴金明、张晓波等40多人进入龙大房产办公室滋事,无法正常办公和施工,还组织农民工围堵售楼部,用椅子堵住大门,不让客户进出,其他三四十人涌进售楼部内无理取闹,最后,迫使龙大房产另选地点开盘,直接造成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李海军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资金、人员一直不足,施工进度缓慢,按合同约定,时间已超过18个月,未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导致逾期交房。遭数百购房户系列违约诉讼,造成龙大房产巨大经济损失。

被指遭恶意诉讼

2019年6月24日,梁锐松控制的广源建筑退出龙大公司股份后,地矿建设、李海军与广源建筑梁锐松串通,寻找借口,以停工相威胁,索要未到期工程款。2019年7月25日,地矿建设擅自停工,广源建筑也无理由停工至今。

据调查,2017年初至2019年6月24日,梁锐松担任龙大房产总经理,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龙大房产现查明,梁锐松在任职期间,通过欺诈和隐瞒事实方式,将泗县尚品公馆小区工程表面上发包给地矿建设施工,实际上是梁锐松与李海军合谋并联手操纵。

出乎意料的是,尽管因地矿建设延期竣工造成了延期交房,但在梁锐松的操纵下,地矿建设未逃避延期交房责任,居然先对龙大房产提起诉讼,而后安排佐峰建设也对龙大房产提起诉讼。而诉讼请求没有事实根据,目的想通过查封龙大房产、股东飞龙管业财产,达到拖垮龙大房产,使该项目成为烂尾楼。

2020年6月18日,安徽省宿州市中院依法裁定,驳回地矿建设起诉。随后,地矿建设不服裁定,向安徽省高院上诉。2020年10月29日,安徽省高院依法裁定,撤销安徽省宿州市中院(2020)皖13民初390号之七民事裁定,指令安徽省宿州市中院审理。

调查发现,因地矿建设原因,已查封龙大房产及股东资金8000万元,因佐峰建设原因,查封龙大房产资金1500万元,共近1亿资金,造成龙大房产资金周转困难。

龙大房产与地矿建设合同总价14250万元,已支付进度款13101万元,远远超付进度款。

地矿建设在李海军、梁锐松的操纵下,致使龙大尚品公馆工程项目停工一年多,造成大面积逾期交房,仅违约交房这一项,已经造成龙大房产2000余万元的违约金赔偿损失。

涉嫌伪造公文印章

图为梁锐松指使他人伪造消防部门备案凭证和印章

调查发现,在佐峰建设申报资质升级过程中,梁锐松指使刘军、梁林,伪造规划、消防部门备案证书等国家机关公文,私刻印章,伪造竣工验收报告多个单位签章。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编号为泗规核3413201900003,经泗县城乡规划局核实,该《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泗县城乡规划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系伪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编号:泗公消竣备字[2019]0012号,经泗县消防大队核实,《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泗县公安消防大队"系伪造。《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编号3413241705310101-JX-021,该《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经核实"湖北核工业勘察设计院"、"浙江佳汇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宿州龙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均系伪造。

调查还发现,梁锐松伪造材料后,在申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过程中,梁锐松明知该房屋未到竣工验收节点,但仍向泗县住建局承诺缺损的材料在一个月内补齐,骗取竣工验收备案表。

梁锐松还涉嫌伪造龙大房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上相关责任人签字和公章均为伪造;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五方签字盖章,除了佐峰建设盖章为真实,其余地勘、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公章和签字均为私刻、伪造。

泗县住建局相关责任人也涉嫌参与帮助造假。2018年7月20日,龙大房产17#18#楼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工期为2018年7月20日至2019年12月30日。为配合佐峰建设资质造假升级,泗县住建局相关责任人配合梁锐松再次补办了龙大房产18#楼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将施工工期改为2018年4月16日至2019年1月10日,提前整整11个月。泗县质监站在明知该工程不具备验收条件情况下,仍帮助验收,发放竣工备案表,在泗县官网发布虚假信息。

龙大房产在泗县住建局许可科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的部分材料中发现,其中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授权孟德担任的项目为泗县龙大·江南府工程,并非龙大房产尚品公馆18#项目,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中,设计单位对应承诺的是泗县龙大·尚品公馆1#2#楼项目,也并非18#楼项目,两处很明显错误,许可科相关责任人视而不见,足见许可科负责人对佐峰建设涉嫌违法行为予以纵容。

龙大房产的遭遇说明,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加大权力运行监督力度,任重道远。浙商在安徽省泗县的投资遭遇,将持续跟踪报道。(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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