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开新车,一脚油门10车被毁,保险不赔!  - 南方法治 - 南方法治观察网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南方法治>正文

新年开新车,一脚油门10车被毁,保险不赔!

来源:广东交警  作者:  2021-01-06 12:43:15

  1月3日11时2分许,胡某驾驶粤B****3号小车(临时号牌)行驶至深圳市金元三路出新和大道南67米路段时,先后与停在路边的6辆机动车及4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事故造成6辆机动车不同程度损坏及4辆电动自行车轻微受损,肇事车辆安全气囊弹出,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交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并对肇事驾驶员胡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0mg/100ml。

  

 

  

 

  事故究竟是如何发生的?交警调查取证后发现,肇事车辆驾驶员涉嫌无证驾驶。

  据胡某供述,其已经在驾校报名,但尚未参加过学习。事发时,他误将油门当刹车。肇事车辆车主为胡某之子,该车是2020年12月31日提的新车,里程还不到100公里。

  因胡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交警部门将依法对胡某进行拘留,且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情形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免责声明:网站作为信息内容发布平台,页面展示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站立场,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文章内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及时删除。

编辑:bj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