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社会组织缘何大量存在 - 南方法治 - 南方法治观察网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南方法治>正文

非法社会组织缘何大量存在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2021-03-24 12:21:05

  针对民政部等22家中央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民政部负责人今天向记者解析非法社会组织大量存在的原因以及现存非法社会组织的特点。

  “许多非法社会组织非常狡猾,绞尽脑汁用各种方式让人信任其‘真实性’和‘权威性’。”该负责人总结了5种非法社会组织迷惑公众的主要手法,一是名称使人真假难辨,很多冠以“中国”“中华”“全国”“世界”等名头,有的在名称上与合法登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仅一字之差,网页宣传上抄袭合法社会组织的官网内容,使得社会公众难辨真假。

  二是活动领域“蹭热点”,善于打“擦边球”,往往跟风“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热点,吸引眼球。

  三是组织形式 “品种繁多”,有的以“协会”“促进会”“联合会”“基金会”等传统社会组织形式活动;有的以“委员会”“发展局”“中心”等类似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组织形式活动,令人防不胜防。

  四是包装宣传“高大上”,有些特意在党政机关办公地附近或附属场所租用办公场地,有的拉拢一些退休党政干部或社会名人“站台”“代言”,有的找各种媒体为自己进行宣传“贴金”,用各种手法增加其“可信度”。

  五是用合法外衣做掩护,有的千方百计“投靠”到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名下,变身为分支机构;有的与合法社会组织共同开展活动;有的想方设法成为事业单位的下设机构,鱼目混珠。

  有说法认为“非法社会组织之所以大量存在,原因之一是目前社会组织登记门槛高、登记困难”,对此,这位负责人认为,这种说法不成立、不符合事实。

  该负责人介绍了一组数据: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性社团只有44个;上世纪90年代初,全国性社团1600多个,地方性社团发展到近20万个;党的十八大前夕,全国登记的社会组织达46.2万个;截至目前,全国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已超过90万个。

  该负责人表示,从数据来看,我国社会组织的规模整体稳步增长扩大,近几年正从“数量增长”转向“质量提升”,进入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的高质量发展期。全国性社会组织已遍布所有行业和各个领域,成立门槛理应比地方性和基层社会组织高些、严些,必须具备行业代表性和会员广泛性,“三五个人一发起就想成立一家全国性社会组织,早已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了。”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

  “从社会组织的层级看,成立地方性特别是市、县层面的社会组织的难度小于成立省级层面和全国性的社会组织,现实情况是,近年来,我国地方和基层社会组织的增长率远远大于全国性社会组织。”该负责人说。

  针对那些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名称极为相似、令人真假难辨的非法社会组织,公众如何快速甄别?民政部提醒公众在参加社会组织活动前,应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通过社会组织名称核实其是否为合法登记的组织。

  该负责人提醒说:“凡是在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中找不到的,就有可能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公众就不应轻信上当”。

  免责声明:网站作为信息内容发布平台,页面展示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站立场,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文章内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及时删除。

编辑:bj2020